2012年7月

如我们之前所说,对整体内意愿的实现即是善。然而,在论证的过程中,我们使用了理想化的“人”。这样的“人”,内部的斗争似乎已经被忽略,但真实的人是包含着灵魂与肉体的冲突的。这一冲突,几乎是伴随着人这一存在而存在的,并且带来由人自身产生的痛苦。因此,我们有必要来解决这一人内部的问题。

无数的实践证明了,即使灵魂与肉体是紧密相联系的,是作为人的组成而不可分割的,但在获得(行使)善的方式上面,它们有着很大的差异。灵魂往往追求永恒的善(理智),而肉体往往追求当下的快乐,二者时常相抵触。例如,面对美食,肉体则有享用美食的意愿。如果没有外在条件的限制,它似乎具有无止境进食的倾向。而正当此时,灵魂则以理智强烈地干预肉体行使意愿。作为肉体的抵抗,灵魂能感受到诱惑。此时,人内部的冲突就体现出来了。作为一个整体,如果不愿意承受痛苦,就必须使灵魂或肉体其中一个作为人的代表胜出。这一代表,我希望是灵魂。原因很功利,那就是它比肉体更少犯错误。理智的一个特点就是愿意放弃当下的快乐而选择未来可能获得的更多快乐。一旦灵魂胜出,拜礼智所赐,它必然有能力既兼顾扮演人之根本驱动角色的肉体,又不使人进入短视的陷阱,这对于人来说更为安全。而肉体似乎就不能做到如此全面。

这样的解释之后,我们大致就可以讨论上次最后所抛出的一个潜在的疑问:为何不能选择死?抛开从宗教、生物学方面解释人无权选择死亡,从最实际的角度讲,灵魂拒绝痛苦,无论是当下的还是未来的,而死正好可以带来永恒的无痛苦,因此,一种称之为死亡本能的东西一直存在灵魂当中。而相反的,肉体意愿的达成需要以生为前提,由此具有的生存本能又压制着死亡本能。在这一情况下,由于肉体是人存在的基础,死亡是灵魂随着肉体的一同毁灭,是人对自身存在的否定,理智的灵魂如果要考虑到对整体的把握,就应当作出牺牲。因为人整体的存在,是人作为整体对外行使意愿的基础。这样一来,似乎就有必要强化一下善恶的概念了。除了对整体内部的意愿,利于这一意愿的意愿也是善的,而不利于对内意愿的实际达成的皆是恶。同样的,任何将灵魂和肉体分离的行为皆是不被允许的,除非有人认为这样做的痛苦更少。事实上这样认为的人是有的,但至于他们真正的生活是如何,我们就无从知晓了。

总之,作为结论,人的善,世界的善,必然要在现实中达成。这似乎可以向一些政治学说平滑切入,但现在我还不想展开。

首先,我们假设这个宇宙中只有一个人,别无他物。那么,这个人的任何意愿即是全人类的意愿,甚至更准确地说,如果宇宙可以有意愿的话,是宇宙自身的意愿。他的意愿不可能与其他任何人产生冲突,这意味着他可以为所欲为而不受任何限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发现他已经得到了完全的自由。然而,实际上,他除了自己以外什么都得不到,什么都控制不了,甚至无法对其他事物实行意愿,于是就可能会被我们怀疑他是不是真的拥有自由。这样的怀疑是有理由的,因为此时根本不存在自由的对立。但是似乎我们只需在这个宇宙中引入一个与之不同的人(引入相同的人是不可能的),事情就变得复杂得多了。正因为他们彼此不同,他们的意愿就有可能不同。而此时,为了实行自己的不同意愿,必然以对方为对象,从而表现出一种扩张性或是侵略性。同时,对方亦可能有着同类的行为,以另一人为对象,或是抵抗。这样双方的冲突就不可避免。并且意愿(可能是主观的,亦可能是客观规律)是推动事物变化的要素,是自然的,是以实行的成功为目的的,则至少有一方会在这一冲突中受到损失。如果将意愿的实现作为善的标准,显然,对整体自身内部的行为必然是善的,而对外引起冲突的行为必然对于某一方来说是恶的。但并非受损失的一方将永远受损失,因为此时他将完全有理由以相同的或不同的方式回击,冲突可能就不是同一个。我们发现,这一规律可以恰当地应用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解释。

因为人生来不相同,且后天的一切环境皆不可能完全相同,这使得人们的意愿不可能一致。在彼此都需要实现意愿的情况下,冲突就产生了。那么,就会有人的意愿得不到实现,期望与现实的落差,正是痛苦的根源。即使是断绝一切欲望的人,依然是需要与一些事物作斗争的,因为人从来就不能作为一个绝对独立的整体存在。举一个极端的例子,我们所吃的食物,就不是人本身的一部分,而食物的取得,必然是与外界联系的结果。这样,我们便发现了一个事实:正因为人与人(甚至是一切外物)之间永无止境的冲突,人总是痛苦的。人总能对自己行善,而对于外界,行恶似乎比行善容易得多。而事实上,对外行善是不存在的,因为善只能发生在整体内部。因此,我认为单纯地讲人性本善或是人性本恶皆是没有意义的,关键还是在于实现意愿的对象。

有人认为这可以简单地概括为自私,我认为这是不准确的。因为自私只考虑到事务结果中的一个方面,即是对己有利处,而忽略了对外物的影响。且自私一说大多是关于直接的利害关系,间接的不易察觉的部分往往也被忽略。而在现实之中,无论是否自私,人所求的,仅仅是意愿的实现而已,而这意愿究竟代表了谁的利益,往往是多变的。并且从整体自身意愿的善性来考虑,似乎一切参与善行的人,包括施者与受者,皆可看作是一具有共同目标的一个整体。例如在一笔交易中,买卖双方都知道买方会略亏损,但交易仍能完成,其中的原因是,在这次交易过程中,因为双方都能通过完成交易来实现各自的意愿,而临时组成了以完成交易为意愿的整体,并在内部完成交易。因此,似乎很难解释自私的行为,最多只能通过这一整体的规模大小来判断。

在社会中,我们一直尽力想做到尊重每一个人,却一直不能完全成功。而真正的方法是构建一个具有共同意愿的整体可以包含所有人,个人的独立意愿将包含于整体意愿之中(注意是包含关系而非等同关系),这样,似乎就能将人从无尽的由人带来的痛苦中解脱,并带来最大的善。但是,想要真正地从人与外物的冲突中解脱,方法可能就是恐怖的了。

“驿寄梅花,鱼传尺素。”古人以这样的方式与远方的亲友沟通联系。显然,这样的方式虽然看上去有诗情画意,却效率低下,可能几个月才能书信往来一次,因此人们往往在信中畅所欲言。然而,一年中又有几个月?一生又有几年?在其余的日子里,他们难道不会感到孤独吗?一定是会的,但是他们的孤独,绝对不是我们现代人的这个样子。

现代的科学技术,特别是通信技术已经有了巨大的进步。和远方的任何人通信,只要是在地球上,就基本不会有延迟,可以说我们与任何一个人都是史无前例的接近。如此方便的通讯,却带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人们的孤独感反而加强了。仅仅是通讯工具本身并没有能力直接造成这样的变化,实际变化的一定是最重要的人的内心。

从形式上来说,现代通信的特点是简洁快速。一条微博不过百来字,一条手机短信也只有几十字。在这样的限制之下,语言就必须简洁明了、直击要害。而结果就是,语言往往不可避免地直来直往,单调冷漠。虽然快捷,但也少了情感,久而久之,便成为孤独感的来源。另一方面,由于获取信息和发出信息的成本降低,在人们的眼中信息不再如从前那样珍贵,不再值得用很多的精力在它上面。这样一来,真情实感必然减少,孤独感自然浮现。并且,相对应的,人们的感受能力也减弱了。一句伤人的话可能不会再有时间给人消化,便已经造成了怨恨,而它本身的出现,也许就是不经思考的结果。这样的危险,使得人们将真实的自我封闭。这样的人,照样在网上表示自己的孤独,却不知道这是他们自己酿成的结果。自己不敞开心扉,却想驱散孤独,这难道不是现代人的悲剧吗?

也许周围的环境逼迫我们走得更快,但是,人毕竟不是机器,人需要留出时间来滋养自己的感情世界,重新评价人际关系,不能只畏惧自己受到伤害。这才是现代人驱除孤独、结束人与人之间分离状态的办法。至于现代科技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必然是由人自己来决定的。

这里有两种难以选择的东西。第一种是狂欢。狂欢是一种极度的快乐。一个狂欢者只能感受到他自己的快乐,除此以外的一切都与他无关。此时他等同于与神合一,并享受着神的快乐(如果有神的话)。狂欢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或者在一些人眼里看来是缺点,就是个人自我的丧失。体验过,或是理解原始宗教的人都应能感受到这一点。许多人担心为了这样的极乐而丧失自我是否值得,因为他们认为这种非理智的体验会妨碍他们理智之下的自由。而事实是,一旦面对这种狂欢,人便会不可抗拒地放弃理智,这在许多人类的常见活动中可以体现出来。对于以实现快乐为目的而生存的人来说,没有什么理由能让人们拒绝快乐。并且,我们还能注意到,死亡(真正的永生)在这里对于人类来说,是最彻底地拥有这种性质的。然而,即使人有着这种死亡本能,受着生物学制约的人们绝不可能也无权利一开始就做出这样的选择,这就要求我们在现实之中妥协,在生的时间里就要尽可能接近这一目标。事实上,我们的各种行为,甚至是某些政治目标,都符合这样的要求,只是手段和层次各不相同罢了。

第二种即是理智,作为达成狂欢的一种重要手段。理智的体现就是愿意放弃当下的快乐以换取日后更多的快乐。但是从形式上来看,它却是与狂欢截然相反。因此我们虽然敬佩那些声称愿意以理智达成永生且不惜与巨大痛苦作伴的人,却怀疑他们是否正以狂欢的方式向我们宣誓,或是将会以狂欢的方式履行他们的承诺。然而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样的道德体验是不必要的。

在不同的因素下,人们对于这两种东西的选择倾向是不同的,更何况现实之中还存在着这两种东西的种种妥协形式。但无论如何,狂欢的达成作为人的目标似乎是一直不变的。